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和学校资助政策及文件精神;
二、负责建立和完善学校学生资助体系,拟定学校资助工作制度及管理规定。
三、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;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以及受资助学生的信息档案。
四、负责国家奖(助、励)学金及学校奖(助)学金的评审管理工作,以及社会奖(助)学金的推荐管理工作;负责全校学生各类奖(助)学金、勤工助学金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。
五、负责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执录入、贷后管理工作;负责应征入伍学生贷款代偿、学费补偿工作;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。
六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相关工作。
七、组织开展学生诚信、感恩教育活动,确保受助学生认真履行应尽义务和责任。
八、负责本中心日常行政事务工作。制定工作计划、进行年度工作总结,归档、整理、更新受资助学生的各种资料等。
九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的工作,及时准确上报受资助学生有关材料。
十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一审:韦林希
二审:吴双金
三审:袁 嵘